我关门换好外出的衣服,开始研究钥匙上的四叶草挂坠。这个东西我毕竟已经送给了景宣,不如拆下来还给他。
挂坠已经不新了,但是还很干净。我这个人不善于搞什么有耐心的东西,也没想到这个挂坠已经命不久矣。弄来弄去,居然把它弄坏了。
我:“......”
我皱着眉,严肃地看着这个烂掉的挂坠。
偏偏这个时候外面已经响起了景宣的声音,“习哲,出来吃早餐,不吃会胃痛的。”
我:“............”
这真是风水轮流转啊呵呵。欺负老实人报应就是这么快......
我努力地思考了一会儿等下怎么说。
最后我还是拿着那个坏了的挂件出去,开门见山。他的视线果然跟紧了那个挂件。我只好又讪讪地补充道,“……我可以再送一个给你的。”
他看着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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经过刚刚的事,他心情大概有些失落,但没说什么,但他最后只是开口,“没事的。你要记得。”
我忙不迭地说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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景宣将重新热过的红豆粥摆在我面前。这种粥按照他那一套养生理论是非常好的,但我本人实在很讨厌这种甜腻腻的口味。
我坐下来喝粥,他就坐在旁边静静地看着我。他知道我其实不爱吃,于是细心地问我要不要吃点小菜开胃,但是不能吃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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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的表情已经恢复如常,一边问我,一边手里还握着那个刚刚被我弄烂的挂件。
我舀了一勺红豆粥,在心里头叹了口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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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实我说谎了。
其实放一把钥匙在朋友那里很正常,我也没有不相信他。
只是唯有他不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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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想起我外出旅游的这两年,也是他给我看店,一天不落地每晚给我打一个电话。
他是这么多年,唯一坚持和我说“晚安”的人。
是啊,因为他喜欢我。
——
我都记不得是什么时候察觉到的。
景宣不是那种会表达的人,沉默得很。
但是,喜欢真的是一件很奇妙的事。一个人真正地喜欢你,他对做你的动作,对你说的话,甚至看你的一个眼神,都和其他千千万万的人不一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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总有很多人都对你好,但是喜欢你的那个人,他对你的好永远是最特别的那个,你总能或多或少察觉。
因为喜欢一个人,无论如何,其实都是希望让你知道的。
我想,这辈子除了我早死的爸,我再不会遇到一个人对我这样好。
但是爱情从来没有所谓的“试试”“勉强凑合”。许多自诩“真爱”都没能走到最后,更何况只有一个人在付出的关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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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也是我自己用两年的时间,摔得粉身碎骨才摸索出来的道理。
我所以我不能让景宣重蹈覆辙。
我的心已经摔得稀巴烂,我不能让这么好的人毁在我手上。
—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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和书店的代理人碰面是九点左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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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站在我那个原先陈旧现在发展得不错的书店门前,开始感慨我的青葱岁月。
这个书店对面的大学,就是我从高中喜欢到大学毕业的青梅竹马所在的学校,A大。我的青梅竹马沈毅,大学毕业后也没有什么热血,留校当了一名老师,和他的女朋友一起。
人越老,面对一些事情就越像鸵鸟。也亏我当过书店老板,为了收益总是多进些言情小说,自己没事时也看。我突然想起言情小说里的女主,这时候准能遇见老情人……我眼睛不受控制地往校门瞟了一眼,顿时有点哭笑不得,感叹我真是太闲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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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申哥,合同在这里。”
我回过神,从现任店长手里接过合同。这个男生当年遇见我的时候,和我跟着沈毅来A大时的年纪差不多,刚刚十八岁,我们连经历也惊人相似。
我没有考上大学,只有高中文凭,他也是。他遇到我的时候,在这个寸土寸金的经济城市已经穷途末路。
我那个时候准备搬去和齐冀住,本来是想把店卖掉的。偶然看到他,我才决定将店租给他,我每个月拿部分利润,并且承诺等他攒够钱就将书店买给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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说起来到现在我还觉得惊讶,大概是我这个书店确实风水独特,兜兜转转还是留了下来。时间也证明我没看错人,这孩子将书店搞得不错,这期间还半工半读,弄了个文凭回来,比我好得简直不是一星半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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